
高尚镇的居民在观看“自查自调公示”栏
前几年,兴安县高尚镇往县里上交矛盾之多,是出了名的,以至于该县相关部门一提到高尚镇就摇头:“高尚镇”怎么就不高尚呢,到县里上访告状的怎么就那么多呢?
自从去年该镇新领导班子组建以来,这个现象得到了彻底改变。用县信访办一位负责人的话说,这一年多来,高尚镇的农民就没再到县里上访过。是这里不再有矛盾纠纷发生了吗?肯定不是!而是该镇坚持“发展是主题,稳定是前提,和谐是目标”的指导思想,采取了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农村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使得矛盾纠纷减少;就是有矛盾纠纷,也都被该镇创新基层矛盾化解工作组及时调处化解了。
党政领导要靠前 调处工作才向前
高尚镇党委书记张永军在接受采访时说过的两句话,给笔者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一句是:“作为一方领导,始终要把稳定放在第一位,只有稳定的环境,才能带来良好的发展。领导的思想意识靠前,实际工作靠前,农村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才能向前!”还有一句即是:“我们调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不仅仅是解决眼前问题,还要考虑长远的平安和谐……”
领导的思想意识靠前,主要表现在对社会稳定和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的高度重视。高尚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家班子的主要领导,心中始终装着稳定,装着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主要领导的重视,使高尚镇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得到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证。镇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任主任,分管政法的副镇长任副主任,各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另还抽出9名懂法律、熟悉农村工作的同志成立了“维护社会稳定中心”,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大胆抓、维稳中心具体抓、基层调解员协助抓的全员抓稳定的良好局面。
唱着山歌学法律 意识提高矛盾少
分管政法的副镇长赵国志,是土生土长的高尚镇人。他多年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对高尚农村的情况非常熟悉。虽然他个子小,刚开始分管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时,有的领导还担心他镇不住阵脚,但是他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家乡父老乡亲的一片赤诚之心,又有多年农村工作经验,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方面善于开动脑筋,主动想办法,用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因而取得了成效。
“唱着山歌学法律”是赵国志想出的招数。是高尚镇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旦发生纠纷,就能够寻求到法律途径进行调解,从而避免矛盾激化的一种创新工作措施。
去年5月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创作编印了《农村法律知识宣传山歌集》,赵国志在开篇第一首写道:“依法治国是方略,有事请把法来学,法律知识若浅薄,矛盾纠纷酿灾祸。”这本37页的小册子印了1万册,其中有1/4的内容都是赵国志编写的。他不仅写,还带头下乡传唱,每逢圩日都举行山歌会,让歌手演唱这些法律山歌。很快,高尚镇的农民都知道了这本小册子,不少农民还用这本小册子的山歌来教育青少年要学法守法。
另外,他还组织司法所、派出所人员下村屯、进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去年一年就上法制课21次,3000多人次受到教育。赵国志还在圩日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处,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发放学习资料。
赵国志说,过去我们高尚镇矛盾纠纷多,矛盾上交县里多,我们在乡镇下面也手忙脚乱,这头才按下去,那头又浮起来,搞得大家都疲于奔命。这一现象固然有着多年遗留下来的客观原因,但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普法工作没有做到家,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如今在农村搞普法,绝对不能流于形式,而是需要因地制宜,采用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例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来进行。我们让老百姓唱着山歌学法律,不是搞花架子,而是一种见实效的工作方式。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样做确实收效明显。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矛盾纠纷明显下降,不仅无理取闹现象和打群架事件基本上没有了, 就是出现一些其他矛盾纠纷,群众也会想到依靠政府,用法律途径解决。过去高尚人闹矛盾,动不动就喊打,口头常挂着一句话:“怕什么,打死哪个埋哪个!”现在双方有了矛盾纠纷,当闹得不可开交时,往往会有人说:“打架违法,双方都吃亏,还是找政府来调解处理的好!”
自查自调公示制 转换观念效果好
走进高尚镇政府大院,在一系列的宣传板报中,“矛盾纠纷自查自调公示”专栏格外显目,每逢圩日,这块专栏前就围满了观看的群众。
专栏上宣传的,都是发生在高尚镇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而且采用自查自调方式得到了合情合理合法的化解。每个化解了的矛盾后边,都加上了通俗易懂的点评,群众可以从中受到教育。
这是高尚镇在基层矛盾化解调处中,结合本地实际的又一创新之举。这套创新方法所谓的“自查自调”,就是在矛盾化解调处中,充分体现矛盾双方的主体作用。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司法工作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就要发挥引导作用,分别引导双方自查原因,自找解决办法;然后,再发挥基层各种调解组织甚至个人的作用,从而达到做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从根本上使矛盾纠纷得到调处化解。
笔者在公示栏上见到4起得到成功调处的案例,分别涉及到接引人畜饮用水纠纷、村道通行纠纷、山林承包权纠纷和白果树下建房纠纷。现抄录其中一例“接引人畜饮用水纠纷”,以彰明高尚镇自查自调矛盾纠纷的奇效——济中村委会某村第一队与第二队因在“罐子坝”(地名)接水解决人畜饮水困难而发生纠纷,第二队村民认为自己接灌溉责任田源头水在前,如果允许第一队村民再接水,不仅会影响责任田灌溉,还会影响本队的人畜饮水。此案在镇政府、济中村委会及时调解下,双方对分水管口径大小、用水时间等方面协商一致,达成了协议。
点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本案当事人双方都是唐姓后裔,何苦因“水”结怨?亲不亲,家乡人,双方各退一步,使得水事纠纷及时化解,两队人又共饮一池水,痛快!
笔者在与高尚镇一些农民的交谈中,有意识地让他们谈谈对自查自调公示制的看法。虽然说法不一,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这样做,政府是站在我们的角度,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过去让我们感觉到是政府要我们化解矛盾纠纷,如今我们体会到,是我们需要化解调处矛盾,而政府总是无时无刻地帮助我们化解调处矛盾。
这就是“自查自调公示”创新带来的最重要变化,高尚老百姓的观念正在悄然转换:从过去认为是政府要我化解矛盾纠纷转换成今天认为是我需要政府帮我化解矛盾纠纷。
这个转换,真的了不起。有了这样的转换,“不仅要一时和,更要一世和”的目的就能实现!